试行科普与艺术监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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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本市科普馆和行业博物馆建设中
试行科普与艺术监理的建议


概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建筑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78年的3.8%上升到了近年来的7.0%。同时,建筑业在自身发展中又不断规范了本行业的诸多行为。其中重要的一点是: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博物馆建设也是异军突起的建筑业之中一个专业门类,但博物馆建设不能等同于建筑业,至少她除了建筑之外,还有最重要的陈列艺术这一块。
  笼统地以工程监理来管理陈列艺术是不妥的,这就势必要研究陈列布展行业如何加强管理,本建议将提出一条新的思路。

原理:
  借鉴建筑业的工程管理理念,科学地区别工程与艺术,科普教育与一般施工的各自规律,协助博物馆、科普馆的建设方从工程施工之外的角度去管好项目投资,确保项目整体的艺术效果和科普教育效果达标。

机构:
  能实施科普与艺术监理的机构应当是法人组织(含工商与社团法人)。业务上可从属于中国博物馆学会陈列艺术委员会及当地分会和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联合会的指导。

要求:
  能从事科普艺术监理的人员必须是具有本行业高级职称的专家,或从事本行业二十年以上实践的资历,即相当于高级工程师和国家一级美术师的水准。

实施:
  先从本市科委所属科普教育基地联合会范围新建的科普基地及场馆试行,项目一旦经市科委确认立项,即由联合会出面在招投标中考察设计施工单位,并在中标单位与建筑单位签约中明确这一监理制度的实施。之后,应通过合同方式落到实处。具备资质,能接受委托的监理机构派出的专家,应全过程管理其相应负责的专业,直至验收开馆。

收费:
  暂拟收取陈列布展项目总投入的4-6%,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承担2-3%。

合同:
  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由专用合同文本。

MDD
上海大唐博物馆艺术研究所
200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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